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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赴日留学费用 黑龙江省2006省外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8月15日 13:00 雅思无忧

雅思考试主要是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英语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考生的英语沟通运用能力,实现“沟通为本”的考试理念。对于雅思考生来说,也有很多考试难点和政策盲区需要帮助解答。今天雅思无忧网小编准备了广西师范大学赴日留学费用 黑龙江省2006省外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希望通过文章来解决雅思考生这方面的疑难问题,敬请关注。
广西师范大学赴日留学费用 黑龙江省2006省外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重点支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3所高校之一,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或族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枣团乱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等。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九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分批次进行,普通文理科专业(不含英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类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广西区外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户籍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关于文史、理工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三、四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在同等条件下,按照顺序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五条 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一)汉语言文学(国家中文基地班,本硕分流培养独秀班)专业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不低于110分。

(二)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乐曲、舞蹈、绘画、朗诵等方面的文艺基础。

(三)外语类专业(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

(四)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派出交换生赴韩国、泰国等国家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育学习,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凳档),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该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五)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按职教师资班培养)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7厘米。此外,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部分优秀学生可以申请选择“3+1”培养模式,3年在国内学习,1年在国外学习。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派出交换生赴泰国、韩国、越南等国家高校和旅游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学习和实习实践,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

(六)朝鲜语专业,可选择 “3+1”、“2+2”双学位或“本校就读”的培养模式。“3+1”培养模式,在大三或大四学年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赴韩国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学习,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在国外的学分可转换为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的学分。“2+2”双学位培养模式,赴与我校签定“2+2”合作办学的韩国学校学习2年,学生出国的2年可以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

(七)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该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其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要求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不低于90分,英语口语成绩无要求。

1.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

该专业与美国威斯康星拉克罗斯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约1.5万美元/年。对无法(或无意愿)去美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的专业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2.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

该专业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英国学习期间,学费约9000英镑/年。对无法(或无意愿)去英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的专业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3.中加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

该专业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瑞尼森学院合作举办中加人才培养项目,在国内全程学习。该专业培养社会急需的“英语+专业”能力结构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前两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两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的专业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瑞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专业课程教学,学费按4万元人民币/年收取。同时,项目学生入学后还可选择申请参加两校联合举办的“2+2”双学位校际交流项目,并于后两年赴韩瑞大学学习。在韩国学习的学费将按韩瑞大学的学费标准执行(约2.8万元人民币/年,以届时韩方实际公布的学费为准)。

(八)体育类专业录取。

1.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区内体育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省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专业统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经我校独立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依据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录取。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九)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执行,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相应科类分数线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综合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执行常规梯度志愿或实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的省(市、区),根据以下规则录取:

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综合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此外,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3厘米,体重不超过8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超过60公斤;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十)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性专业。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英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根据学生实际选修课程结算学费。物价局审批全日制本科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5000-56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5400-56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2200元/学年。

(四)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600元/学年。

(五)应用型人才培养类专业:文史、管理类6000元/学年;外语类7000元/学年;工科类7600元/学年。

(六)职教师资班专业:文史类6100元/学年;理工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0100元/学年。

(七)英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18000元/学年。

(八)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有关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指南。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传真):0773-5818532;电子邮件:z*@gxnu.edu.cn;学校网址: http://www.gxnu.edu.cn 。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广西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王城1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 留学 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 校招 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羡孝告,制定《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实施招生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按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等。

第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自治区纪兄明委监委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 志愿 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实行 高考 改革的省(市)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 平行志愿 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高考外语选择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 填报志愿 。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慎哗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投档位序确定。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表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于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 民族 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一)汉 语言 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专业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不低于110分。

(二)外语类专业(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未组织外语口试的省(市、区)不做要求。

(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在 大三 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派出交换生,赴韩国、泰国等国家,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育 学习 ,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 学费 、住宿费和生活费),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出国期间修读的学分可以按规定转换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学分,该部分学分我校不另外收取费用。该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四)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按职教师资班培养)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7厘米。

(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其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要求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不低于90分,英语口语成绩无要求。

1.英语(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该专业与美国威斯康星拉克罗斯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约1.5万美元/年。对无法(或无意愿)去美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的专业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2.英语(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该专业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后两年在英国学习期间,学费约9000英镑/年。对无法(或无意愿)去英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的专业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3.英语(中加校际交流项目)。

该专业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瑞尼森学院合作举办中加人才培养项目,在国内全程学习。该专业培养社会急需的“英语+专业”能力结构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前两年学费按1.8万元/年收取;两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的专业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4.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瑞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5. 体育 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龙仁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国龙仁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

1.体育教育、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照考生生源地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 考试 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七) 艺术 类专业的录取。

按照考生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确定原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相应科类分数线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区),根据以下规则录取:

美术类、 书 法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此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九)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 毕业 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学费按《关于广西师范大学新增和调整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21]324号)等文件执行,除英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5000-56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5400-56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2200元/学年。


(四)应用本科、职教师资专业:6000-10100元/学年。


(五)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600元/学年。


第十九条 英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英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18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有关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指南。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广西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证书 ;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传真):0773-5818532;电子邮件:z*@gxnu.edu.cn;学校网址:https://www.gxnu.edu.cn。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黑龙江省2006省外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2005年本科招生简章
我院是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专业美术学院之一,我院按照"发挥优势、办敏芦出特色、加快发展、提高实力、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艺术理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1、遵桥辩带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及创作或设计能力;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5、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6、具有下列疾病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尿毒症;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夜游症;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聋哑、色盲、色弱。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和地区(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学科
招生规模

全国招生
专 业

及专业方向
学 制

院(系)
说 明

绘 画

330人
中国画
4
中国画系
1、 我院共有三个校区:造型艺术学院校区、现代艺术学院校区、设计艺术学院校区。

2、 数字媒体、多媒体专业新生入学时需自备Power Book苹果笔记本电脑(内存1G,硬盘不低于60G,带有二级缓冲以上);摄影新生须自带135单镜头反光照相机(非数字照相机)。

书法
4

油 画
4
造型艺术学院

版 画
4

雕 塑
5

数字媒体艺术
4
现代艺术学院

摄影艺术
4

综合绘画
4

艺术设计

400人
公共艺术
4

多媒体设计
4

视觉传达设计(装潢)
4
设计艺术学院

装饰艺术设计
4

染织设计
4

服装设计
4

环境设计
4

工业设计
4

美术学
20人

其中山东5人,
美术史论
4
美术史论系

三、报名方法:面报时考生需持所在省市区县招办开具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高考的介绍信原件(请提前到所在省市招办办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天津美院考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1、考生于1月20日至2月20日(6:00-24:00)登陆天津美院网站(网址: www.tjarts.edu.cn )填写报名信息。2、考生于2月28日至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9:30)持网上报名号到天津美术院报名、现场照相(由于需照相不允许代报)。

(二)外地考点报名采取面报方法(自备钢笔、灶歼铅笔)。

1、 填写申请报名表、机读卡一份。文字必须规范、清楚。

2、本人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彩色或黑白照片四张,背面注明姓名、所报专业。(报名表粘二张、准考证上粘一张,交报名处一张)

(三)考生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点安排:

序号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地址
*
备注

1
兰州铁路三中
2月16、17日
2月19日
兰州市和政东街84号
*:0931-4923439

邮编:730000
A. 参加外地考点考试考生可再次到我院参加专业考试,但不能报考已在外地考点参考专业。

B. 外地考点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C. 天津美院考点 报绘画类考生可兼报艺术设计类或史论;报艺术设计或史论类考生可兼报绘画类。

D. 外地考点报名考试费用按当地考点要求。

2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月16、17日
2月19日
石家庄市长兴街12号
*:0311-3631869

邮编:050000

3
郑州铁路六中
2月16、17日
2月19日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0371-6997363

邮编:450052

4
报名地点:青岛教师之家宾馆

考试地点:青岛六中
2月16、17日
2月19日
报名:青岛市南区贵州路38号

考试:青岛观象二路17号
*:0532-2855908

邮编:66003

5
杭州师范学院
2月24、25日
2月27日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0571-28865193

邮编:310009

6
长沙市18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长沙市开福区丽臣路过286号
*:0731-4515676

7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2月16、17日
2月19日
武汉市江汉区杨叉湖馨苑小区21-22栋
*:027-86778923

邮编:430023

8
内蒙包头艺源美术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包钢技校
*:0472--2253526

邮编:014030

9
南昌江西省实验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南昌市南京西路166号
*:0791-8693917

邮编:330006

10
广州美术学院
2月24、25日
2月27日
广东市昌岗东路257号
*:020-84017740

邮编:510260

11
四川美术学院
2月16、17日
2月19日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023-68520038

邮编:400053

12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2月16、17日
2月19日
沈阳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024-88269590

13
无锡湖滨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无锡建业路17号
*:0510-2810954

14
广西师范大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桂林市王城1号
*:0773-2856601

邮编:541001

15
徐州矿物一中
2月16、17日
2月19日
徐州市(西关)煤建三街6号
*:0516-5322513

16
太原科技大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太原万柏林区瓦流路138号
*:0351-8159519

17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长春市湖滨街788号
*:0431-5382440

-8304

18
烟台牟平育英艺术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牟平区北关大街519号
*:0535-4258393

19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8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68号
*:013171028767

邮编:010020

20
福建省师大
2月24、25日
2月27日
福州仓山区上三路8号
*:0591-83443849

邮编:350007

21
天津美术学院
2月28日

3月1、2日
3月5日

设计类、史论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由天津站前广场下车乘803、641路公交车到金钢桥站下)
*:022-26241719

邮编:300141

3月6日

绘画类

(五)报名费:150元整。

四、考试:

1、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方向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绘 画
中国画
素描
速写
色彩
考前公布考试日程。考生食宿、旅费自理,画具、用具自备,并请自带四开小画板。

具体方式和要求将在考场公布。

色彩使用水粉、丙烯、水彩均可,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

油 画
素描
速写
色彩

版 画
素描
速写
色彩

雕 塑
素描
速写
色彩

书法
素描
速写
书法

数字媒体艺术
素描
速写
色彩

摄影艺术
素描
速写
色彩

综合绘画
素描
速写
色彩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装潢)
素描
速写
色彩

装饰艺术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服装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染织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环境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工业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公共艺术
素描
速写
色彩

多媒体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美术学
美术史论
素描
速写
色彩

2.文化考试:

凡专业考试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我院于4月20日前寄发同意参加文化考试的通知单。本市考生持通知单和户口册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持通知单到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天津美术学院只开英语课。

五、政审和体检:

由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外地考生由当地招生办)按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六、录取:

(一)天津美院2001年—2004年文化成绩分数线(仅供参考)

年份
文化总分分数线(不含数学)
英语
备注

2001年
285分
50分
我院非常重视文化课成绩,将根据当年考生总体水平,逐步提高文化成绩分数线。

2002年
290分
50分

2003年
280分
50分

2004年
295分
50分

(二)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时,按照各省市招办提供的报考我院的考生名单,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1、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美术史论专业考生),文化总分(不含数学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各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2、报考我院美术史论专业的考生,获得专业合格证后,外语、语文单科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总分(不含数学)进行排队,择优录取,录满为止。3、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含外地考生,不含史论专业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文化总分(含数学分)、外语小分均达到天津市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优先录取。4、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不含史论专业),各专业第一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不含数学分)或外语其中一项加10分; 各专业第二和第三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不含数学分)或外语其中一项加5分。5、各专业总分前三名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06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6、数学分在录取时不计入总分但作为参考分。

七、关于学杂费和待遇: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学费10000元/年,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2、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3、由于我院学费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八、毕业分配: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队战士毕业后由原送单位分配。

九、复查: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入学的,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十、 其他:根据我院与法国文化部及法国土伦美术学院和法国土昆美术学院的友好协议共同探索3+1办学模式,我院每年将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法留学。

本简章版权归天津美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邮编:300141

收信人: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情况查询*:022-16898100 26241719

招生分数查询*:022-16893100

招生分数网上查询: www.tjarts.edu.cn

Email:Zhb@tjarts.edu.cn

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30日



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考补习班面向全国招生: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的需求,同时又为美术院校培训更多的优秀生源,我院每年委托天津美院教务处举办"天津美院高考美术补习班",为保证教学质量特聘本院具有丰富基础教学经验的资深的教师授课。该班为我院全国唯一指定补习班。

办学地点:天津美术学院

办学时间:每年的暑假开始至来年的专业考试前结束为一期(暑假7月份至来年3月份止,包括寒假)在此期间可随时报名参加学习。学习内容是针对高考科目辅导。(素描、速写、色彩等)

联系*:(022)26242089

天津美院附中面向全国招生:

咨询*:022-26260750 26222023

天津美院考前辅导丛书《天津美术学院2004年试卷点评》(分为素描12.8元、速写12.8元、色彩16元),邮费每册另加2元。

收款人地址: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

收款人:储慧玲 邮编:300141

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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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金山客
-- 发布时间:2005-1-7 13:22:34

--
南京艺术学院二〇〇五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古都金陵,北接古林公园,西邻外秦淮河,校园环境优美,建筑典雅,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我国创办最早的独立建制的艺术院校。从1912年建校至今,学校已有九十多年的历史。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文化名人、艺术家、教育家,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一个世纪的风雨历程,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吸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的雄厚实力,团结奋进,不断进取,已发展成为艺术教育学科比较齐全,博士、硕士、学士、大专、中专各层次教学体系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专业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于一体,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占地面积500余亩,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拥有一流的专业教室、剧场、音乐厅、画室、展览场馆等。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全院在校生5000余人。现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爱乐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舞蹈系、传媒艺术系、尚美分院、演艺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留学生院、附属艺术中等专业学校;还设有美术考古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所、艺术学研究所、流行音乐研究所、中国画研究中心、版画研究中心、实验乐团、青年舞蹈团等20多个教学、演出、科研机构。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学院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摄影等本科专业18个;专业方向40多个。还设有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4个硕士学位点,美术学、音乐学2个博士学位点,在全国综合性艺术院校中名列榜首。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知识面宽、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二〇〇五年南京艺术学院拟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新生1860人(其中高职本科220人),除江苏省外不做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全院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待业青年、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工作满两年的非艺术类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3、身心健康,符合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
(二) 下列人员今年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考试办法
●江苏省考生
1、江苏省统考:报考我院美术学院绘画(国画、油画、版画、壁画)专业;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装饰设计、多媒体设计、首饰设计、陶艺设计、漆艺设计、染织设计、多媒体等)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专业;爱乐学院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管理)专业;电影电视艺术系表演专业;尚美分院艺术设计(印刷品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艺术设计)专业、摄影专业;演艺学院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表演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的考生,须在江苏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即1月6至10日),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凭此通知书按时到省招办指定的统考考点参加江苏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具体规定详见江苏省招生办公室有关通知)。
江苏省统考后,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招办指定的网站方便、快速、准确地查询到本人的专业考试成绩。具体查询办法见江苏省招办的有关通知。
2、本院单考:报考美术学院雕塑专业、美术学专业;设计学院动画专业、设计艺术学专业;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表演(演唱、管弦及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专业;爱乐学院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电影电视艺术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舞蹈系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传媒艺术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尚美分院动画专业;演艺学院音乐表演(演唱、管弦及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表演(导演)专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专业,须在江苏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即1月6至10日),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凭此通知书按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到我院上述各系(院)指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后,凡合格者我院将发给合格考生“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学费标准、本院专业志愿征求意见反馈表等材料。2005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可通过我院的校园网( www.njarti.edu.cn )方便、快速、准确地查询到本人的专业考试成绩。
3、专业考试报名时须交验江苏省《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三张,并须缴报考费(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元;复试费:每科60元)。
●外省考生
1、我院在全国分别设有专业考试点,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籍考生均须参加本院在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可自选考点就近报考。所有考生均可报考两个以上专业,也可跨系(院)报考。
2、专业考试报名时须交验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或准考证)等所属省专业考试证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三张,并须缴报名20元、专业考试(初、复试)费每科各60元,不分初、复试专业,一次性报名、考试费140元(暂定)。
3、专业考试后,凡合格者我院将发给合格考生“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学费标准、本院专业志愿征求意见反馈表等材料。2005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可通过我院的校园网( www.njarti.edu.cn )方便、快速、准确地查询到本人的专业考试成绩。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可向我驻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入境后,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同址,*:020—37628695、37626581)或福建省暨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0591—7843064),也可到香港考试局(*:00852—23280061)、香港中国旅行社、澳门中华教育会(*:00853—333611)、澳门中国旅行社、北京考试院报名(*:010—62114253、62121932)。考生应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五、文化考试
专业成绩合格者,凭学院发给的“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指定的招生办公室报名,按照户口所在省对艺术类考生的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
六、志愿填报
考生在当地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填涂)在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栏内(个别省级招办另有统一规定的除外)。参加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凡兼报尚美学院、演艺学院各专业的,都必须按我院发给的“回执要求”填写清楚,并按期回寄我办,以作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在录取批次上已明确规定有“三本批次”(或称本科二级学院)的,考生应将我院的尚美学院、演艺学院的报考志愿信息在规定的批次栏目里填写(填涂)完整,如江苏、辽宁、浙江、湖北、山东等省;如考生所在省未划分“三本批次”的,我办将按前述考生“回执要求”办理专业录取手续。
七、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生源不足从其他专业调剂。我院对全国各艺术院校附中专业优秀毕业生和专业优秀的其他考生将分别有优录政策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待定。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查实清楚。五月份考生可登陆学院的网站或拨打招生*查询招生录取办法及其相关信息。
八、有关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2、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新生均须交费上学。二〇〇五年新生学费仍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各专业收费标准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再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查实清楚,量力填报志愿。3、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收费标准待定)。4、我院设有多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努力、刻苦学习。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将按有关规定解困、助学。5、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艺术学院是培养高级艺术人才和艺术家的摇篮,是莘莘学子向往的艺术殿堂,她将张开热情的双臂欢迎全国各地热爱艺术事业的有志青年前来学习深造!
学院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025)83498055 83498382 学院网址:http:// www.njart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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