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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本科出国留学申请条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走出过哪些医学翘楚?

更新:2023年07月10日 08:08 雅思无忧

雅思考试主要是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英语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考生的英语沟通运用能力,实现“沟通为本”的考试理念。对于雅思考生来说,也有很多考试难点和政策盲区需要帮助解答。今天雅思无忧网小编准备了江津区本科出国留学申请条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走出过哪些医学翘楚?,希望通过文章来解决雅思考生这方面的疑难问题,敬请关注。
江津区本科出国留学申请条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走出过哪些医学翘楚?

王雪茜--科研、教学、临床兼顾

北京中医药大学 走出去的优秀翘楚不胜其数,这里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近因为采访接触到的一个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王雪茜老师

王雪茜 是北京中医药大学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上海 “沈氏女科”第二十代传人 、全国名老中医 王庆国 教授学术经验继承人 以及全国名老中医 刘景源教授弟子 ,致力于探索经典方剂的现代应用。

在这次采访中老师提出认为渣携李在中医经典的理论其实很多是形而上的东西,是我们现在去理解它,有的时候觉得似难非难、似易非易,觉得他说的道理很浅显,但是依旧惊讶于为什么古人能够想出来这么精妙的道理呢?老师对于科研,对于 中医基础理论 ,对于中西医之间的结合的看法都有很深刻的看法,也在提示我们作为一个中医学子,在这条学医之路上应该刻苦坚定的方向。

老师谈起自己是如何学习、综合理论,如何学习中医经典,中医经典对我们大学生的意义,经典方剂如宝库般的重要性以及经典理论在她的科研中的奇妙印证。听完这些,我不禁思考对于学习和背诵反复的枯燥的学习进程后,才有融会贯通,灵活自如。中医药,从来都不是轻松容易的。

正如王雪茜老师所言, “中医之路是我们将要走的一条光荣但充满险阻的道路“ 。中医典籍浩如烟海,思想更是涉及方方面面,纵横隐兄数千年,我们宛如初入海洋的小船,跌跌撞撞,但又无比谨慎的采撷古人的如迟智慧来填充自己。

我谈这次采访的内容和感受,更多的是希望大家能通过老师们身上对于中医学习和科研的严谨,在中医之路上的不断探索,感受我们作为一个中医人的责任和方向。

(以上图片来源于本次访谈的视频截图)

北京中医药大学走出过哪些医学翘楚?

重庆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重庆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重庆低保申请条件:
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重庆低保标准:
1、低保实施差额补助,重庆有3个区域标准。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区及北部新区
城乡低保标准:360元/人·月和205元/人·月
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潼南、铜梁、荣昌、璧山12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
城乡低保标准:350元/人·月和200元/人·月
万州、梁平、城口、丰都、垫江、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17个区县(自治县)
城乡低保标准:340元/人·月和195元/人·月
2、对重残人员(一、二级)、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救助金,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
3、凡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员(包括已享受重点救助的一、二级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
一、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冲竖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二、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当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17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尘悔标准为每人每月581元。)
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
(一)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人均总值,超过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4倍。
(二)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含C、D级危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
(三)拥有出租或自营的商业门面、店铺。
(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普通两轮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等。
(五)主动放弃合法收散兄大益(因向国家捐赠个人财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除外)。
(六)区县*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豁免。
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家庭消费支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按揭或全款购*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排危、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等唯一住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除外。
(二)有非公派出国留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缴纳超过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学费(每人每年)在民办学校读书的。
(三)近1年内自费出国旅游的。
(四)自费购*商业保险,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用在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的。
(五)区县*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是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应当是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特殊情形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
(一)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或者宣告失踪的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回到家庭生活的刑满释放、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人员,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
(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靠父母、兄弟姐妹供养,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
(五)区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有人知道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在哪吗 -...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一肆氏谈号楼一楼大厅

*:0716-8278474

服务对象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

3、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4、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人事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人事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扩展资料

服务事项

(一)大中专毕业生报到

1、报到:为方便各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我市从2021年5月起简化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凡是档案由学校邮寄或集中移交到我处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JZ12333”或拨打0716-12333查询,确认档案到达我处即可裂碰,不需要办理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本专科生为蓝联,研究生为红联)。

2、改派(毕业两年内):

转入荆州:凭我处开具的接收函到原单位及原学校就业处办理改派,凭改派到我处的报到证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转出荆州:毕业两年内可以办理改派到本市以外单位就业手续。改派程序为:凭身份证复印件、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到我处签署“同意改派”函(蓝或红联报到上签署),持此函到学校就业办及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换取新报到证。

带改派后的报到证或调档函办理档案调出手续(本人带身份证原核州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带手写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补办报到证: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到原毕业学校申请补办报到证。

(二)档案托管与转递

1、档案转入(以下为自带转入所需材料,批量或邮寄转入由中心按相关流程处理):接收户籍或劳动关系在荆州的流动人才档案。

(1)应届毕业生:①密封完好且加盖公章的档案;②报到证(无报到证提供学历认证);③身份证复印件。

(2)非应届毕业生除(一)项所需材料外,还需户口卡复印件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无规存放需学校或单位证明和本人申请)。

(3)代理单位转入除(一)项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函或存档协议。

(4)在我处开具调档函转入需提供户口卡复印件和与现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我处开具调档函,按调档函要求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说明:

①委托办理时,需带委托人报到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我处不接收个人邮寄的档案。

2、档案转出

(1)档案转回原籍:提供县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档案转入函”(调档函或接收函);

(2)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有调配权的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同意“档案转入函”(调档函或接收函);

(3)考研或专升本的:提供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开具的同意“档案转入函”(调档函或接收函);

(4)应征入伍的:提供征兵部门开具的同意“档案转入函”(调档函或接收函);

(5)改派转出:凭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处领取报到证,到毕业学校就业办办理改派手续,再到毕业学校所在省级教育部门办理新报到证,凭新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调档函到我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提示:代理单位存档人员转出档案时,还需提供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转出函”。 转出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调档函原件(调出单位需有档案管理资质,下同)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手写委托书;

③调档函原件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出具相关证明

按照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证明。

(四)户籍管理

1、转入

档案存于我处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就业或就业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可以转到我处托管。

市内转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卡原件、报到证原件(蓝联或红联),我处可以代办;市外转入: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蓝联或红联)、户口迁移证原件,自己办理。

说明:转入我处的“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地需为“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或“荆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或“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温馨提示:我处办理的均为集体户口,以后办结婚证、婚育证明很麻烦,建议将户口迁回原籍办理。方式:市内:学校直接办;市外:我处在“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同时签署“同意回原籍”函,直接回原籍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2、管理

温馨提示:以下事项中需在我处借户口卡的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并盖手印、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办理结婚证:到我处借户口卡,凭双方户口卡和身份证到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民政局办理即可。

(2)出具相关证明

①未婚未育证明(流动人员):凭现工作单位(或老家村委会、居委会)出具“未婚未育”证明和身份证,到我处开具“未婚未育证明”,并借出户口卡,带齐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登记照2张,到江津西路居委会、立新乡计生办办理。可以代办。如果为购房办理“未婚未育证明”,在我处借出户口卡,带身份证到沙市区民政局办理。如果代办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②初婚未育证明:凭双方现工作单位(国企或事业)或双方现居住地居委会(或原老家村委会)和计生部门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和身份证,到我处开具“初婚未育证明”,并借出户口卡,带齐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登记照2张,到江津西路居委会、立新乡计生办办理。

③已婚并育一孩证明(独生子女):凭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现居住地居委会以及计生部门出具“已婚并育一孩证明”,到我处开具“已婚并育一孩证明”,并借出户口卡,带齐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江津西路居委会、立新乡计生办办理。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我借户口卡,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带身份证原印件到立新乡派出所办理。

(3)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

到我处借出户口卡,带身份证再到荆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不能代办。

(4)办(补)身份证

凭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持毕业证原件)到我处借出户口卡,再到沙市区公安局办理。因办、取过程都需要本人指纹,不能代办。

(5)户口卡遗失补办

先到报社(任何一地对外公开报纸)刊登户口卡遗失申明,持该报纸和身份证,并到我处开具户口卡遗失证明,再到立新乡派出所补办新的户口卡。

3、户口转出

(1)转回原籍(需确认原籍同意接收):到我处借户口卡,并开具同意回原籍证明,带身份证到立新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原籍派出所上户口即可。

(2)转回非原籍:到我处借户口卡,凭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及身份证再到立新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升学迁移户口:到我处借户口卡,凭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再到立新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

江津西路居委会:我单位以东200米,联系*:0716-8856218;

立新乡计生办:塔桥北路立新乡*,联系*:0716-4304114;

立新乡派出所:塔桥北路立新乡*,联系方式:17771626918,15272333989;

荆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北京西路440号(原国土资源学校),联系*: 0716-8502388;

沙市区公安局:北京中路美佳华对面巷内,联系*:0716-8127405。

(五)职称申报(在荆州工作的流动人才可由中心代办职称申报)

1、起点职称确认:普通中高等院校(非全日制除外)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本科毕业满一年、专科毕业满三年可确认助理级。请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报《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毕业证复印件、一年社保凭证(荆州市内)、工作证明,教师、律师、记者系列职称,需审核职业资格证并收取复印件,以上资料通过专人方式送达我处,每季度集中申报一次。

2、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满足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人员,由我中心为其申报相应职称。

温馨提示:

1、申报人员须按“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技职称专题--申报条件”要求准备及报送相应材料。

2、医、药、护、技,经、会、统、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类初、中、高实行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请按相关要求自行办理报考手续。

3、相关信息请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湖北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荆州人事考试网。

(六)代办退休手续

凡是档案保存在我处,并缴纳了事业或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办理。

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单位(或本人)提前一月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或《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并提交一寸照片3张、养老保险手册(或个人帐户卡)、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我处初审后,报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参考资料: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户档管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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