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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雅思考试培训学校地址 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5月19日 06:24 雅思无忧

雅思考试主要是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英语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考生的英语沟通运用能力,实现“沟通为本”的考试理念。对于雅思考生来说,也有很多考试难点和政策盲区需要帮助解答。今天雅思无忧网小编准备了渝北雅思考试培训学校地址 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希望通过文章来解决雅思考生这方面的疑难问题,敬请关注。
渝北雅思考试培训学校地址 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地,现有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西南政法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适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三条 学校遵循“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录取原则。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652。

第七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办学条件: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部分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专任教师1026人(其中高级职称551人、博士753人),在校学生24000余人。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 渝北校区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优秀华侨和港澳台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及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审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六条 学校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不录取无志愿考生。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八条 侦查学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段线,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执行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参照行业用人标准,针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

第二十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不适用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由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我校完成前3年的学习,且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赴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毕业时同时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英国考文垂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外语基础薄弱者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所在省考试院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如果考试院未规定同分规则,则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

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执行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专业组内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高考改革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二十五条 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第二十六条 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 “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专业为法学专业,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学历为法学。录取到“法学+”双学士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考生在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双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就读。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1〕4号)批准的“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校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8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两校联合办学协议执行。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国际法学院普通法学专业就读。

第二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国开展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简章,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一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书面延期报到申请的学生,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22级各专业学年制收费标准如下(2022年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一)学费

1.普通本科专业:除英语、德语、“法学+英语”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专业、“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办学专业每学年学费6800元外,其他专业均为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

2.中外合作办学: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英国考文垂大学标准收取;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上公布。

(二)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四人间)。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算住宿费;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与专业学费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算学费,实行学分制学费按照实际选修学分计算学费。

第三十三条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4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www.swupl.edu.cn

本科招办*:023―67258088,67258829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wupl.edu.cn

本科招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xinanzhengfa-swupl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

招生监察*:023―67258879

招生监察邮箱: [email protected]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两江外语校在哪儿

两江外语校是位于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8号的一所外语培训学校。该校地处于重庆市南岸区的商业和文化中心地带,交通便利,周边有多个公交站点和轨道交通站点。学校距离南坪步行街、重庆大学城、重庆动物园等热门景点仅十几分钟车程,学生可以在学习之余游览周边景点,体验城市生活。
该校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先进的教学技术,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外语课程和专业的教学服务。学校开设了英语、日语、韩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多种语言的培训课程,适合不同年龄段、不同水平的学生学习。同时,学校还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课程和活动,让学生在学习外语的同时了解不同国家和文化,开阔视野。
总之,两江外语校地处重庆市南岸区的中心地带,交通方便,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质量高,是一所值得信赖的外语培训学校。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西南政法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适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三条学校遵循“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录取原则。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652。

第七条办学性质、类型和办学条件: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3000余人。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渝北校区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十条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优秀华侨和港澳台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及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审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不录取无志愿考生。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八条公安学类(含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段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参照行业用人标准,针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学类专业考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

第二十条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将进行适当调整。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高水平运动队等非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不适用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由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我校完成前3年的学习,且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赴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毕业时同时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英国考文垂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外语基础薄弱者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所在省考试院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如果考试院未规定同分规则,则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

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执行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专业组内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高考改革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二十五条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公安学类(含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专业)。

第二十六条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专业为法学专业,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学历为法学。录取到“法学+”双学士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考生在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双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就读。

第二十八条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1〕4号)批准的“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校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8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两校联合办学协议执行。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国际法学院普通法学专业就读。

第二十九条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国开展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简章,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三十条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一条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书面延期报到申请的学生,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21级各专业学年制收费标准如下(供参考,2021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一)学费

1.普通专业(除英语、德语、法学(中外合作办学)外)及“法学+英语”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办学外的其他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

2.英语、德语专业、“法学+法语”联合办学项目、“法学+英语”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

3.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英国考文垂大学标准收取;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上公布。

(二)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三条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4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swupl.edu.cn

本科招办*:023―67258088,67258829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swupl.edu.cn

本科招办邮箱:xzbkzb@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xinanzhengfa-swupl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

招生监察*:023―67258879

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西南 政法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西南政法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适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三条 学校遵循“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录取原则。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章 学校概

第五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652。

第七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办学条件:我校是教育部批准, 重庆 市*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 毕业 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 研究生 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部分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 创业 基地。现有专任教师1026人(其中高级职称551人、博士753人),在校学生24000余人。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 渝北校区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优秀华侨和港澳台保送生、内地 西藏 班考生、内地 新疆 班考生、新疆 民族 预科生及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审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 就业 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六条 学校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不录取无 志愿 考生。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八条 侦查学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或本科一段线, 高考 改革省份以及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执行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参照行业用人标准,针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 云南 、 贵州 、 四川 、重庆、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江西 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我校不单独组织 面试 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

第二十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不适用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由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我校完成前3年的 学习 ,且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赴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毕业时同时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 书 、学位证书及英国考文垂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外语基础薄弱者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所在省考试院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如果考试院未规定同分规则,则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

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执行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 内蒙古 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 浙江 省、 山东 省、 河北 省、 辽宁 省、重庆市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上海 市、 北京 市、 天津 市、海南省、广东省、 福建 省、 湖南 省、 湖北 省、 江苏 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专业组内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高考改革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二十五条 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第二十六条 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 “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专业为法学专业,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学历为法学。录取到“法学+”双学士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考生在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双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就读。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1〕4号)批准的“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校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8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两校联合办学协议执行。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国际法学院普通法学专业就读。

第二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国开展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简章,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一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书面延期报到申请的学生,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 学费 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 新生 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22级各专业学年制收费标准如下(2022年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一)学费

1.普通本科专业:除英语、德语、“法学+英语”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专业、“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办学专业每学年学费6800元外,其他专业均为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

2.中外合作办学: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 大学学习 期间学费按照英国考文垂大学标准收取;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上公布。

(二)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四人间)。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算住宿费;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与专业学费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算学费,实行学分制学费按照实际选修学分计算学费。

第三十三条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4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

本科招办*:023―67258088,67258829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wupl.edu.cn

本科招办邮箱:xzbkzb@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xinanzhengfa-swupl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

招生监察*:023―67258879

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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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可以是表格的形式,也可以是其他形式。个人简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体状况,兴趣、爱好、性格等等;

(2)学业有关内容:就读学校、所学专业、学位、外语及计算机掌握程度等等;

(3)本人经历:入学以来的简单经历,主要是担任社会工作或加入党团等方面的情况;

(4)所获荣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专项奖学金等;

(5)本人特长:如计算机、外语、驾驶、文艺体育等。

个人简历应该浓缩大学生活或研究生生活的精华部分,要写得简洁精练,切忌拖泥带水。个人简历后面,可以附上个人获奖证明,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的复印件,外语四、六级证书的复印件以及驾驶执照的复印件,这些复印件能够给用人单位留下深刻的印象。

写履历表要注意的问题是:

(1)首先要突出过去的成就。过去的成就是你能力的最有力的证据。详细把它们写出来,会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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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部主管

工作经历总结
非常热爱市场*工作,有着十分饱满的创业*。在两年从事陶瓷市场*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和客户资源。与省内主要的二十多家陶瓷经销商建立了十分密切的联系,并在行业中拥有广泛的业务关系。在去年某省的陶瓷博览会上为公司首次签定了海外的定单。能团结自己的同事一起取得优异的*业绩。

工作经历
2×××年5月―至今: 担任某瓷器公司的市场部业务员。
主要负责与经销商签定经销合同、办理产品的包装、运输、保险、货款结算、售后产品跟踪、市场反馈以及开拓新的*渠道等。负责公司新业务员的培训,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指导和协调业务员的*工作,并多次受到公司的表扬。

1999年12月--2000年5月:在×××公司做市场调查员。主要负责以*形式向客户提取对产品的意见,并填写相应的表单转报给公司。

教育经历
1996年9月―1999年7月某省科技职业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大专学历。 在校一直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被学院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个人标兵等。

所获奖励
1999/06 某某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1998/10 某某学院 优秀团干,个人标兵称号
1997/10 某某学院 优秀团干称号

培训经历
2000/07--2000/09 某省科技职业学院 通过外销员考试
2001/03--2001/06 某省科技职业学院 通过报关员考试

外语水平
可与外商进行日常常用语沟通,能阅读业务范围内常用术语。

电脑操作
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编辑业务文档,上网收发电子邮件
这个网址很重要,里面有一份完整的个人简历.
http://ra120.cn/sz/job/person2.asp?uid=xiaoleiwn
另:提醒你一点,要真实,不要隐瞒,否则一旦让用工单位知道了,对你反而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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